黄冈市黄州区关于201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
为了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,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,根据原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和区直有关单位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决定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考工作人员20名(其中,面向社会招考12名,面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招聘8名)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原则和方法
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坚持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;采取笔试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用人才。
二、招考单位、范围、对象和名额
(一)面向社会(包括本区内)招考12名,详见附见1《黄州区事业单位2010年面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(1)》;
(二)面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即在本区机关事业单位(不含教育、卫生事业单位)在册在职人员中招聘相应人才8名,详见附件2《黄州区事业单位2010年面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(2)》。
三、招考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服从组织分配;
(三)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、技能和任职资格;
(四)具有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国家承认的学历;
(五)身体健康,年龄要求见《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》,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;
(六)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2.曾被开除公职的;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5.上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者;6.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“一票否决”行为的。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